首页 » 政策法规 » 政策法规
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和医院优秀建筑设计(陕建发 [2016] 71号)
作者:     时间:2016-04-11     浏览量:3398

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委、规划局)、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、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,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神木县、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各设计单位:

为提高全省中小学校、医院建筑设计水平,推动技术创新,资源共享,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校、医院优秀建筑设计征集与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

项目类型:全省市县中小学校、医院项目,包括单体建筑及群体建筑。

征集范围:在建、建成项目或设计方案。

二、评选原则

按照“适用、经济、绿色、美观”的建筑方针,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法规和设计标准,充分体现安全可靠、功能合理、地域文化特色明显;突出设施(包括体育设施、绿地等)与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。

三、申报材料要求

(一)申报表(见附件);

(二)项目说明:包括项目名称,项目用地面积,项目建筑面积,项目造价等(设计方案不需要提供),项目设计理念特点介绍(字数不超过1500字);

(三)项目提供资料

1.设计文件资料

(1)总体规划平面图;

(2)建筑各层平面图、立面图及剖面图;

(3)建筑设计效果图(包括鸟瞰图、人视图、透视图、室内效果图等);

(4)建筑设计相关分析图。

2.照片资料(项目未竣工或建筑设计方案不提供)

(1)项目竣工后外观实景照片(3张);

(2)项目竣工后室内实景照片(3张);

(3)项目竣工后环境实景照片(3张);

3.格式要求

(1)文字资料为word格式文件;

(2)设计文件资料:平面图及建筑平立剖面图为CAD格式,设计效果图及照片为JPG格式;

(3)以上资料递交纸质版一式两份,电子版(光盘)一份,并在封面注明申报单位名称。    

四、申报时间

征集申报材料截止2016年4月25日。各设计单位按照申报要求,在本单位自评的基础上,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,报送省勘察设计协会。

报送材料地址: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(西安市西七路291号)

联 系 人:张耀方

联系电话:029-87273595

15102932590  

五、评选安排

4月26日—29日集中评审,本次评选结果纳入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。获奖项目将汇编成册,并在全省医院、中小学校建设中示范。

附件:《陕西省中小学校和医院优秀建筑设计申报表》.doc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4月8日